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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荆轲

我姓姜,庆氏,字次非。而我最广为人知的名字,叫做荆轲。

在世人眼中,我是一个刺客。

我其实我本不是刺客,我乃齐国大夫之后,我喜欢读书练剑,是个普通的贵族子弟。

本应该如此。

但也许是我的心中总有那么几分豪侠之气,所以我决定做一件大事,刺杀秦王嬴政。

当然,这样的大事并不是我一拍脑袋就想出来的,拍脑袋的那个人是燕丹。

燕丹这个人是个好人,是个君子,也理应会是一位好的燕王。

但我可能已经看不到他当上燕王的那一天了,因为他想让我去刺秦。

如果我成功了,那么我会被秦国兵士杀死,而燕国之危可解。如果我失败了……

都失败了那还能有什么死之外的其他结果?

但我不是去白白送死的,燕丹他那主意虽然是一拍脑袋想出来的,但却为此做了充足的准备。

他花百金买了匕首,准备了督亢地区的地图和樊於期的人头,就差我点头同意了。

其实并不是我不愿意去,一开始他来找我时我就已经知道了。而且以我一条命换天下无数人性命,这买卖其实也挺便宜的。

但我觉得我得矜持一点,我这条小命我觉得还挺值钱的,总不能你让我去我就去,对吧?

于是他给我送了金子,送了千里马。

可我都要死了,要金子和千里马有什么用?

可能是见我没瞧上眼,于是他又给我送了一堆美人来给我表演歌舞。

可老实说,他找的那些美人我都看不上眼,可人家送了又不好没点表示,就随口夸了个弹琴的。

结果他就把那个弹琴的女人送到了我床上,我很尴尬,便说我只是喜欢她的手罢了。

这本是明晃晃的拒绝,他也不是听不懂,结果他把那女人的手给剁了下来给我。

他当真是为了让我刺杀嬴政而下了血本了。

我还能怎么办?我要是不去,那女人岂不是白白被砍了手?谁知道我要是哪天再不小心说了句别的什么,那他可能给我送来的就不只是手了。

所以我同意了他的提案,刺秦。

走的时候我的朋友高渐离为我送行,他也知道我要死了,所以他击筑的时候哭的挺伤心。

可能乐师都比较容易伤怀春秋吧,我这个朋友其实还挺容易哭的。以前我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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